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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藏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docx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有关文件及青海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藏医学院实际,将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复试工作顺利有序和校园安全稳定。

2.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形式

为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及复试工作要求,经学校综合研判,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我已返校毕业班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复试现场。

我校选用“中国移动云考场面试系统”进行远程复试,腾讯会议平台为备用平台。电脑系统为Windows7及以上、苹果Mac电脑浏览器;浏览器须使用谷歌Chrome,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chrome/。

三、复试时间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于2020年5月20日开通,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复试时间定于5月26日至527,800进入网络候考区进行备考。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一并进行复试。

四、复试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接到复试通知后1天内登录“中国移动云考场面试系统”学生端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考生端网址: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QHU1

上传文件名称: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

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

1.往届考生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见附件1)(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人《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往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按上述材料精准做好“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的考生确认工作。

2.学术水平所需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阶段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也可作为支撑材料一并提交。

五、复试用品

1.准考证

2.诚信承诺书

3.二代居民身份证

4.签字笔、空白纸张

六、注意事项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者发布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其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4.复试前应关闭移动设备通话、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一台设备将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台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后方拍摄的设备需关闭音频,防止回音影响复试),并保证考生端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5.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正位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花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6.考生需做好充足的准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7.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3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40%外语能力考核占20%、自我介绍和综合素质考核40%

1.专业知识考核。由原来的笔试改为口答方式进行,由复试小组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实施命制试题。

2.外语能力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译等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

4.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复试成绩×40%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