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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 安全管理的通知

院属各相关部门:

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危化品管理,现将危化品安全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坚决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2、把实验室安全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实效。涉及实验室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全面检查,有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书,每进行一次检查做好相关登记

3、严格危化品源头管理,所有危化品采购首先上报研究中心安全管理员处,由安全管理员逐层上报审批,最后统一上报学校实验室管理处,坚决杜绝实验室私自违规采购。

4、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配伍禁忌原则,分类分项存放,要保持通风、远离热源和火源。实验室不得大量囤积危化品。

5、实验室须建立危化品台账,加强使用管理。建立本实验室所涉及危化品的MSDS,对于特别的危险性化合物,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品,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领用危化品请严格按照危化品相关规定进行,保证数据真实、实时等原则。

6、实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妥善暂存,禁止将实验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倒入下水道,禁止把实验垃圾放置在走廊失去监管;收集容器外贴标签,注明废弃物品名等信息,并保证容器密闭可靠,不泄露,废液不超过收集容器容积的2/3;送学校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的过程中要注意转运安全,不穿拖鞋、短裤等,并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

7、凡是涉及危化品采购、使用、处理等过程违规操作的追究相关责任,所有责任由违规者自负,与学院和其他人无关。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30日